国有资产管理处简介
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一级管理部门,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与招标采购工作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及学校关于资产管理、招标采购等方面的各项政策、规定。
二、起草学校资产管理、招标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起草学校年度物资招标采购计划。
四、负责学校国有资产、招标采购方面的数据统计及报表工作。
五、负责学校新增国有资产的验收工作及学校国有资产调拨、转让、报废、处置等变动手续办理工作。
六、根据上级工作安排,具体实施学校资产评估、清产核资等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校所有申报采购项目的审核,并办理政府采购委托和报批手续;做好招标采购过程资料的立卷归档管理工作。
八、会同教务处做好学校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遴选、建设等工作。
九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办公室联系电话:0939-3200777